公告日期:2023-06-26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小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小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经各董事
公告编号:2023-032
提名,选举吴小刚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核查,吴小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小刚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吴小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核查,吴小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章玉锋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章玉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核查,章玉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3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岳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李岳敏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经核查,李岳敏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岳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李岳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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