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小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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