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31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于 2024 年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司徒丽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岳敏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司徒丽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司徒丽红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 6 月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
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圳市齐普光电子有限公司出纳;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会计;201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证券事务代表。
公告编号:2024-008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秘书的任命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