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430561 证券简称:齐普光电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小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齐普光电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深圳市齐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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