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430565 证券简称:莱力柏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新宇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及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告编号:2018-031
自公司聘请中原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中原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原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原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对中原证券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优良服务表示由衷和诚挚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由开源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拟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公告编号:2018-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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