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430565 证券简称:莱力柏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32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公司聘请中原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中原证券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原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原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对中原证券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优良服务表示由衷和诚挚的感谢。
(二)审议《关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由开源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18-032
(三)审议《关于审核<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睿琪;联系电话:0411-8479826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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