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13 16:48:56 股吧网页版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力柏”)的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了推荐莱力柏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备案文件。2014年1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了《关于推荐大连莱力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报价文件的备案确认函》,对本公司报送的备案文件予以确认。

自莱力柏挂牌至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法规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为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督导人员,协助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莱力柏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限售登记及解除限售登记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莱力柏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内,莱力柏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公司持续督导的工作,能够落实本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已按照相关约定支付了持续督导费用。

现根据莱力柏自身规划需要,经本公司与莱力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已于2018年11月20日与莱力柏签署《持续督导解除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向莱力柏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生效。自2018年12月12日起,本公司不再担任莱力柏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莱力柏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