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430566 证券简称:虹越花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
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虹越花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开源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相关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针对《关于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虹越花
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董事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3
三、针对《关于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相关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世忠、顾蕾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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