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430566 证券简称:虹越花卉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
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虹越花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针对《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
关规则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股东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09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并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方式、程序及其从业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定价遵循公允、自愿等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虹越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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