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4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430586 证券简称:兴港包装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t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的 800 万元授信额度贷款
即将到期,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再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拟申请的授信额度贷款为 800 万元,授信期 1 年。其中 45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纳入银行“小微贷”业务,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万元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春霞女士以其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 800 万元授信额度贷款项下的债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春霞女士、实际控制人曹敏丰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500 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 1 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春霞女士、实际控制人曹敏丰先生为该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曹敏丰先生持有公司 15.6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总
经理职务;俞春霞女士持有公司 62.5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敏丰、俞春霞、戴喜亚(俞春霞之表妹)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2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曹敏丰
住所:锡山区东港镇
关联关系:曹敏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持有公司 15.63%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俞春霞
住所:锡山区东港镇
关联关系:俞春霞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持有公司 62.5%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相关定价政策和依据。(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定价事宜, 不涉及定价的公
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及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以公司及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告编号:2023-002
本次关联交易的真实目的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关联方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市兴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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