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430588 证券简称:天松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8,744,158.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5,863,173.61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5,625,000股,以应分配股数45,625,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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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8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针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认为此次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3、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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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三、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公司预估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董事徐天松、徐斌峰在投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针对《关于免除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需要,拟免去方烈董事、吴一晖独立董事职务。免职后方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
2、本次免职是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针对《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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