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588 证券简称:天松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护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将要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谨慎勤勉,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6
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确认的 2023 年度(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是有益补充,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预计金额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天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一晖、殷建、陈珊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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