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7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430589 证券简称:银河激光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10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封建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财务负责人王雁女士退休,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封建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封建文简历
封建文,男,1974 年 6 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1993 年 8 月—2004 年 12 月 江苏省扬州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出纳会计、总账会计。
2004 年 12 月—2014 年 4 月 扬州市时代公交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3-026
2014 年 4 月—2014 年 7 月 扬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2014 年 7 月—2021 年 1 月 南京长江隧道有限公司、南京普迪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
2021 年 1 月—2021 年 9 月南京中诚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2021 年 9 月—至今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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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聘任封建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银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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