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430590 证券简称:晶宝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总经理刘青彦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副总经理刘紫兰女士、副总经理张建明先生、副总经理杨清明先生、副总经理梁羽杉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
公告编号:2023-028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质量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李春艳女士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总质量师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拟任董事会秘书刘紫兰女士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28
经核查拟任财务负责人李珍女士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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