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宝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晶宝股份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47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 元。
2022 年 2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412 号)。
2022 年 3 月 1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
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容诚验资[2022]610Z0003”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030048892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
《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未发生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增加项 260,481.03
其中:利息收入 260,481.03
三、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减少项 38,260,481.03
其中:1、支付员工薪酬 8,000,000.00
2、支付采购材料款 26,746,516.66
3、支付水电费用 2,999,626.39
4、支付研发费用 513,721.71
5、手续费 616.27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形。
五、 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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