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430594 证券简称:ST 盈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经营困难,暂未找到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1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 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如
果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雄
联系电话:020-32053049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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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