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430600 证券简称:徽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安徽徽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徽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证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
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但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及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为定价原则,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 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申请材料送达(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至公司,且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
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回购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凤梅
电话: 0551-65338306
E-mail:1975055044@qq.com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26号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 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徽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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