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4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3年5月17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大华会所原指派熊亚菊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因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指派大华会所注册会计师宋德栩接替熊亚菊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鉴证等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宋德栩。
二、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德栩,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公告编号:2024-015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德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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