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
南》”)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于 2021 年 07 月 19 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根据《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正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 3 年(即 36 个月),
自 2021 年 07 月 1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满 3 年,锁定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
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监管指引》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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