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430601 证券简称:吉玛基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进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4年11月15日,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转让申请》通知,股东引导基金将其在公司持有的1,021,263股股权份额(持股比例1.8884%)无偿划转至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划转前,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0股股份,持股占比为0.00%;引导基金直接持有公司1,021,263股股份,持股比例1.8884%。
本次划转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直接持有公司1,021,263股股份,持股比例1.8884%;引导基金将直接持有公司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引导基金出具的《转让申请》通知内容,本次权益转让是在同一实控人的不同主体之间关于存量资产的划转,受让方受原有协议相关条款的约束,相关主体执行原投资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
本次股份转让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办理,引导基金与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就《无偿转让协议》的签订尚在进行中,待双方签署《无偿转让协议》后,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待股转公司出具确认文件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交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无偿划转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更,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划拨股权,不存在新增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转让申请》
特此公告。
苏州吉玛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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