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7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430604 证券简称:三炬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骆毛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7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7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一、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骆毛喜,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未按规定审议披露关联交易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广州市喜农植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喜农”)、广州馥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馥稷”)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骆毛喜能够支配与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向广州喜农累计销
公告编号:2020-047
售商品金额分别为 913.19 万元、848.91 万元、1181.48 万元;2018 年至 2019
年,向广州馥稷累计销售商品金额分别为 1085.7 万元、323.23 万元。对于上述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第二十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进销存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对存货收发存数据保管不善,致使部分数据损毁。公司部分产成品出库单未连续编号,出库单未记载客户单位名称,出库单数量与财务账面记录销售数量存在差异,部分出库单丢失,与仓储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骆毛喜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及骆毛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47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骆毛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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