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1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现对该公告作出更正。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原公告: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98,863,400*(0.500000÷10)÷99,863,400 =0.049499;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49499)÷(1+0+0)。
现更正为: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98,863,400*(0.500000÷10)÷99,863,400 =0.0494993;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494993)÷(1+0+0)。
公告编号:2023-018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修订后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17)
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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