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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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1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文成、戚啸艳、许苏明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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