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李苏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汤文成、戚啸艳、许苏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李苏、顾湘群、吴主峰、徐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汤文成、戚啸艳、许苏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李苏、顾湘群、吴主峰、徐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汤文成、戚啸艳、许苏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李苏、顾湘群、吴主峰、徐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与持股计划对象沟通、拟定并签署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落实持股计划所需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实施事宜等;
(2)若员工持股计划发生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在履行持有人会议审议、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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