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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8:00:00 股吧网页版
大树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为增强挂牌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安排,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组织所督导的挂牌公司,按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挂牌公司自查和日常督导情况,对相关挂牌公司开展核查工作,对督导的创新层公司及存在违规线索的基础层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现将本次对属于创新层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树智能”或“公司”)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 大树智能

证券代码: 430607

挂牌时间: 2014 年 1 月 24 日

企业类型: 民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 王李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08927963N

注册资本: 99,863,4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 777 号 8 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树智能控股股东为王李苏,实际控制人为王李苏、顾湘群,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8.4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李苏于公司创始阶段取得公司控制权,实际控制人顾湘群于公司挂牌后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 是

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是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设立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共 6 人,无独立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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