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6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430609 证券简称:ST 中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于江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于江红 董监高 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于江红在任职期间实际履责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总经理职务要求。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于江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于江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依法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于江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3 号》
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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