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430615 证券简称:华工创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0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04 月 0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决定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2023 年 0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 R 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 R 日股本数为准”。
二、 无法按期实施权益分派说明
为确保公司经营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上半年汇率大幅变动情况,且基于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取消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宜。
本次取消权益分派是充分考虑公司稳健经营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未来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汇率情况择机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
公告编号:2023-013
取消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连华工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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