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4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430616 证券简称:鸿盛数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国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融资期限结构,公司拟对原先由挂牌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锐美数码印花科技有限公司房产作抵押在浦发银行申请的 700 万元短期贷款进行优
公告编号:2023-047
化调整,改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锐美数码印花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直接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授信总期限不超过 10 年,期间具体还款方式、利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为促进本次融资优化事项顺利办理,挂牌公司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秦国胜(无偿)分别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和第一百零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第十四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不超过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 0 元),因此本次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提供担保信息可参见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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