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430619 证券简称:格纳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要求,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纳斯”或“公司”)董事会安排专人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此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拟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74.3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16 万元人民币。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核发了《关于
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函【2022】3462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鉴于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0 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174.30万股新股。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认购对象
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之前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发行指定账户。
公告编号:2023-028
2023 年 3 月 1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川华
信验(2023)第 001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对外披露。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
公司于2022 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已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支行
开户银行代码:309651001520
银行账号:431520100100061593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子公司供应商货款、电费、税金及子公司员工工资。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共同甲方已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已在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