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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8 18:57:39 股吧网页版
胜达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430626 证券简称:胜达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
员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以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时,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

第七条 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独立开展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对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审计
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二)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三)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程序;

(四)通晓公司内部审计内容及内部审计操作技术;

(五)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业务知识;

第九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由专职人员担任。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计报告的提出过程中应不受控制和干扰,以保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抽样
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应支持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自觉接受审计,不
得妨碍审计部及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董事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年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审计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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