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证券代码:430626 证券简称:胜达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自我约束的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胜达科技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职能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管理情况,离任时工
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离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同样适用。
第二章 离任审计职责
第四条 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确定公司离任审计计划、通知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必要时也可委托外部独立机构实施。
被审计部门、人员:提供审计资料,配合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 工作职权
实施离任审计的人员具有下列职权:检查会计报表、账簿、凭证、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以及侵犯公司权益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意见,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根据离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行为准则”规定。
第三章 离任审计内容及分工
第七条 对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离任审计
内容所负经济责任的落实情况:任期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财、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风险业务执行情况;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需移交的内容包括: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
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其他需移交的内容。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清楚;公司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团队管理情况等。
第八条 对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第一负责人以外),离任审计内
容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任职期间负责项目或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任职期间分管业务各项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任职期间分管业务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催收情况;任职期间分管部门业务的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及业务审批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需移交的内容包括:述职报告(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执行情况;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其他需移交的内容。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廉洁自律与团队管理等。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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