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6 17:02:37 股吧网页版
合胜科技: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430630 证券简称:合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节约发展成本,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上海相赢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相赢”)持有的上海维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谛”)8%的股权和上海晓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晓数”)持有的上海维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的股权,交易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40 万元整和 390 万元整。本次收购完成前,公司持有上海维谛 30.0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维谛 51.01%的股权,上海维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664,822,363.61 元,经
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11,451,998.5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1,152,378.00 元。

上海维谛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7,953,980.14 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 12,456,193.97 元。本次公司拟以人民币总计 630 万元收购上海维谛的 21%的股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巍、段旭光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相赢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 112-118 号 6 幢 5934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 112-118 号 6 幢 5934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
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段旭光

控股股东:段旭光

实际控制人:段旭光

关联关系:施巍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持有上海相
赢股权比例为 34%,段旭光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上海相赢股权比例
为 66%,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