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2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430630 证券简称:合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二、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陈静为公司核心员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合胜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公
公告编号:2024-008
告栏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 1 名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并结合相关事实,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
3、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等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在禁入期间的;
2、《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管情形的;
3、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等;
5、对公司发生上述“(一)公司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6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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