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公司董事长已无法取得联系、董事会秘书已经辞职,无必要人员开展半年报
编制工作,公司未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并且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1〕
720 号)》,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
仍未披露或改正的,股转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
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或改正的,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股转
公司将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1 年半年报,并且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未披露,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股转公司将对其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咨询联系人:王晓宁(wangxn@ebscn.com)。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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