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430637 证券简称:菱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86.9681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86.9681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7,869,681 股,所有股份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65,869,681 股,所有股份均 为普通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为普通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三)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由股东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由股东 大会根据股东的提名选举产生。上海科技投大会根据股东的提名选举产生。上海科技投 资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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