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3
证券代码:430637 证券简称:菱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菱博电子回购股份方案的专项反馈意见》,公司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进行了补充更正,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更正
公告》,及更正后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由于受疫情影响,董事会取消了原定于 2020年 2 月 5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导致本议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审议议案的有效时限性,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该议案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目的:为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0.8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 万股,不超过 8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07%--12.15%。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使用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7、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开始,至 2020 年 9 月 1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低成交价为 0.6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0.70 元/股,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0.80 元/股;
2、本次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实际数量为 800.0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5%,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回购数量不少于 400.00 万股,不超过800.00 万股。
3.本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 5,598,100 元(不含印花税等税费),未超出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 6,400,000 元,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对回购股份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1、201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