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0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430639 证券简称:ST 派芬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派芬自控(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新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哈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注册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公司拟与安徽德恒航运有限公司及宋恩哲先生签署增资 协议,对上海哈船进行增资。增资额为 900 万元,安徽德恒航运有限公司认缴
增资 600 万元,宋恩哲先生认缴增资 300 万元,公司不参加本次增资。增资
后,上海哈船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期末资产总
额为 131,104,673.40 元,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净资产额为-23,940,625.73 元。
上海哈船本次增资 900 万元后,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 10%,不再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海哈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561.06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1,251.82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309.24 元。
根据公司 2019 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测算,此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对投资企业哈尔滨哈船动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船动 力”)失控,如果公司不能获得哈船动力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可能导致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3
2020 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经营及财务 情况,公司暂无法预计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对上述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是 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如届时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 行相关审批流程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上海哈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孙继超是上海哈船的执行董事,孙继超回避表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德恒航运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县花桥镇朱桥集镇区
注册地址:芜湖县花桥镇朱桥集镇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徐萍
主营业务: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含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船舶货运代理;船舶信息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1-003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2. 自然人
姓名:宋恩哲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和无形资产。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安徽德恒航运有限公司认缴增资 600 万元,其中以内河高性能绿色船舶技
术无形资产出资 200 万元,现金出资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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