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1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430640 证券简称:摩威环境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数量未达到回购下限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和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56%。 本次股份回购期
限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开始,至 2020 年 9 月 19 日结束,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
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0.2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0.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0.7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0.07%。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及成交情况
公司于回购期间对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依次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司于 2019年 9 月 9 日《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过半仍未实施回购的说明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1),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日分别批披
公告编号:2020-038
露了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25、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5)。
回购实施区间内公司回购专用户的申报情况及成交情况如下:
日期 申报买入价 申报买入股 申报状态 成 交 价 格 成 交 数 量
额(元) 份数(股) (元) (股)
3 月 24 日 0.70 2,000 申报成功 0.70 2,000
申报及部分撤销合计 0 申报成功合计 2,000
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则未实施股票回购,且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疫情期间公司无法正常上班。
其余时段公司均按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根据财务数据显示在公司实
施回购期间,公司 2018 年期末货币资金为 991.28 万元,2020 年期中货币资金
为 68.32 万元,整体下降 93.11%;2018 年期末营业收入为 5159.73 万元,2020
年期中营业收入为 649.36 万元,整体下降 87.42%。公司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下滑,现金流较往年有所下降,考虑到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同时在实施回购操作中也充分考虑了整体回购成本,因此慎重实施回购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等因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回购下限。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实施了回购流程。本次回购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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