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3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430640 证券简称:摩威环境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2019 年 9 月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元,回购金额下限不
低于上限的 50%,即不低于 1,000,000 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 元/股,回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56%。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0 日开始,至 2020 年 9 月 19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0.20%,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9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0.20%;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0.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0.7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0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0.07%。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做市转让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期间内,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下滑,且二级市场不活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除此以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0-037
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过半仍未实施回购的说明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披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1),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日分别批披露了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25、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5)。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丁昊在回购期间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减持 288,000 股所持公司股票。本次减持属于二级市场正常交易。
(二) 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实施区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将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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