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30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430640 证券简称:摩威环境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生。 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以及 应当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告编号:2020-042
副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董事长不在岗或不履行职务
时,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二)协助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
(三)管理公司财务,审批重大财务事
项(涉及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摩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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