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公告编号:2024-098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核字[2024]00000280号《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审阅报告》是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年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98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更正的2023年年度报告更加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等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更正确认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了更准确、更合理地进行信息披露,保持披露口径的一致性,公司对其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交易的确认进行了更正,该更正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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