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123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并注销尚未
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现已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激励对象 2023年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且满足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123
经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1 名激励对象何国平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 4.1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有效。上述回购并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
4.26 元/股调整为 4.11 元/股。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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