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119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均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权益
公告编号:2024-119
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本次股权激励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开始前,股权激
励对象何国平在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回购细则》和《激励计划》,公司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下,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何国平
2、 回购注销数量:50,000 股
3、 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9%
4、 回购注销价格:4.11 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本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及程序”。”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不低于1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643,2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6-0.15=4.11元/股。
5、 回购注销金额:205,500 元
6、 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告编号:2024-119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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