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05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430660 证券简称:益佰环保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天津益佰碧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马守栋持有公司股份 13,11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0%。
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9,832,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277,500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3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公司股东马守栋所持公司股份 6,700,000 股,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 津0116 民初 16683 号司法冻结。冻结原因为天津市登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因与马守栋股权转让纠纷,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0 年 7 月
24 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公司股东马守栋所持公司股份
13,110,000 股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0) 津 0101 执保 466 号司法冻结。冻
结原因为北方国际集团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因与天津盈辉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天津盈辉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企业,公司股东、董事长马守栋持有天津盈辉投资有限公司90.00%股权,为天津盈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0-027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股权被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马守栋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3,110,000、50%
股份限售情况:9,832,500、37.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3,110,000、50%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 津 0116 民初 16683 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天津益佰碧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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