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430664 证券简称:联合永道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0: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64 联合永道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一号院 3 号楼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关于拟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0)。
(九)审议《关于拟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