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黄宏华、高强、刘春莲、徐栋彬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皮强认可公司存在因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报而被终止挂牌的可能性,但对于其原因发表意见,具体意见附后。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公司”)因未能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已被实施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1、公司未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现
任管理层除一卡易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外,一卡易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印鉴、证照、公共电子邮箱、网站平台、财务账册、税务资料、业务经营资料、资产台账、人事档案、经营场所等仍被原管理层违规控制,现任管理层无法取得公司的财务、业务控制权和资产管理权等合法权益,无法参与母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无法正常履职。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现任管理层
未取得原管理层提供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缺少的财务及业务资料,公司无法开展 2021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等编制工作,未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
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其股票挂牌。公司未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一卡易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鹏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 A 审字[2021]32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如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
公司未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含)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
将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三、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3),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强制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深圳一卡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7),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并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14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2022 年 3 月
14 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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