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19
公告编号:2022-058
证券代码:430671 证券简称:ST 一卡易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黄宏华、高强、刘春莲、徐栋彬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会秘书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 9 点 09 分邮件通知所有董事确认本公告内
容,截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17 点 30 分未收到董事皮强的确认回复,董事会秘书
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4 月 2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上诉人/原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于挺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进、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宏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焦 梁、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滨彤、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22-058
上诉人/原审被告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09 民初 7524 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
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号:(2021)粤 0309 民初 7524
号。此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庭审理。
2、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2021)粤 0309 民初 7524 号民事判决书。
3、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合议
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线上调查询问提纲》。
4、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作出的(2021)粤 03 民终 28728 号民事判决书。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作出的(2021)粤民终 287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上诉人于挺进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要求上诉人/原审被告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公司公章、合同印章、公司财务章、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告编号:2022-058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维护了公司自身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维护了公司自身合法权益,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终 28728 号)
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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