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4
江海证券
关于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否
2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了《关于给予如皋市鼎
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中表述:
“经查明,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目前公司员工包括董事长及董秘已全部离职,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董秘等已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ST 鼎浩也未针对上述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ST 鼎浩未在规定期限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
公司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公司员工全部解散,人员全部失联。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ST 鼎浩存在多项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已多次尝试联系 ST 鼎浩的相关人员
并对 ST 鼎浩进行了现场走访,均未能与公司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迪
联系电话:13998441280
电子邮箱:690210068@qq.com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江海证券
202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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