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26 08:57:51 股吧网页版
【2019】第259号关于对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6


关于对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259 号
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鼎浩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交易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主要内容为“鼎浩液压公司 2018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合计18,391,166.96 元,销售金额合计 84,196,452.33 元,鼎浩液压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缺乏独立性,我们无法估计上述事项为鼎浩液压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鼎浩液压公司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388,965,907.78 元,对关联方预付款项余额 103,083,478.16 元,关联方客户及关联方供应商由于资金短缺暂时无法归还对公司的欠款及向公司供货,我们无法对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作出合理估计。”
你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第一大客户为关联方如皋市亚曼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曼汽车”),销售金额78,808,433.13元,占比66.25%;期末预付款项中,预付关联方亚曼汽车款项 103,077,800.16 元;期末应收款项中,应收关联方亚曼汽车款项 315,420,133.63 元。

请你公司说明:

(1)亚曼汽车与公司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2)预付亚曼汽车款项的账龄,其作为供应商应于何时提供何种货物或者服务,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通过预付款项进行资金占
用;

(3)结合销售、采购业务模式,说明亚曼汽车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合理性。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7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