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0-20 16:10:54 股吧网页版
ST鼎浩: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20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430672 证券简称:ST 鼎浩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专注于长期发展策略并提高运营效率,节省不必要的行政及其他挂牌相关成本与开支,经谨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初步达成一致,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

公告编号:2020-032

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参考异议股东取得挂牌公司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或者公司最近一期经披露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原则上以上述价格中孰低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之内,为本

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3、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期限内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

公告编号:2020-032

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联系人:唐晶

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